关于云南省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2021-02-08 08:00

一、出台背景

2020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中发﹝2020﹞9号),省发展改革委结合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认真组织云南省实施意见的编制工作。经多次征求意见,并经省委第十一次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1月27日,《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云发〔2021〕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印发,《实施意见》重点围绕“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五大要素的市场化配置进行了部署。同时,要求各地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各部门要及时研究制定出台配套政策措施,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二、《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文件精神,结合云南实际,从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的要素市场、健全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运行机制、着力营造联动协同的改革环境等三个方面进行细化落实,提出了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的28条具体措施,明确了责任分工。

第一部分,健全统一开放的要素市场。土地要素方面,着力增强土地管理的灵活性。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制度。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省内建设用地指标、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调节。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优先保障重大建设项目用地。劳动力要素方面,着力引导劳动力合理畅通有序流动。强化常住人口社会保障,推动公共资源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畅通劳动力流动渠道,构建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才与党政机关和跨所有制流动渠道。完善技术技能评价制度。提升高端人才引进服务质量。资本要素方面,着力提供多层次有效金融供给。构建多层次融资体系,加强企业上市工作,稳步扩大债券市场融资规模。优化金融服务供给,强化对民营、小微企业、“三农”服务力度。稳步推动金融业对外开放。技术要素方面,着力激发技术供给活力。推动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市场化运营,完善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方式,培育技术转移服务中介,促进技术要素与资本要素深度融合,积极推进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数据要素方面,着力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研究建立制度规范,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在智慧城市、智慧教育、智慧交通、智慧安防等领域加强数据跨行业跨平台规范化开发利用,开发市场数据价值。探索统一规范的数据管理制度,加强数据规范和安全。

第二部分,健全完善要素市场化价格形成、市场运行和要素参与分配机制。价格形成机制方面,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要素价格机制,推动政府定价机制由制定价格水平向制定定价规则转变,加强要素价格管理和监督,构建要素价格公示和动态监测预警体系。市场运行机制方面,健全要素市场化交易平台,完善要素交易规则和服务,提升要素交易监督水平,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交易风险防范处置机制。增强要素应急配置能力,鼓励运用数字技术提升智能预测预警水平。收入分配机制方面,健全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强化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充分尊重科研、技术、管理人才,极大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第三部分,着力营造联动协同的改革环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州(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的重要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协同推进改革落地落实。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营造长期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促进国内要素资源向云南优化配置。省发展改革委要及时建立省级层面工作落实推进机制;各州(市)同步建立工作机制,协调推进全省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各部门要结合国家有关部委配套政策措施出台进度,研究制定本领域细化政策措施,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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